(1)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
案情简介:
买方向卖方购买一套精装二手房,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涉案房屋楼下住户卫生间漏水,经鉴定为涉案房屋装修瑕疵。楼下住户起诉买方要求维修及赔偿损失,法院判决买方支付赔偿金及维修损失费。后买方起诉卖方要求承担维修费、赔偿损失和因漏水及维修导致买方无法正常居住所产生的租赁费。
法院判决:
卖方应支付买方维修费、赔偿损失以及酌情确定修复期间无法居住的损失。
律师评析:
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买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责任;
卖方将房屋真实情况告知中介,但中介隐瞒真实情况的,买方可向中介主张赔偿责任。
(2)卖方对房屋所有权存在瑕疵引起的纠纷
案情简介:
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但卖方故意隐瞒其与妻子离婚及房屋已经归女儿所有的事实,致合同迟迟无法履行。后买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
撤销《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
律师评析:
卖方故意隐瞒无权处分的事实,或房屋被法院查封、存在租赁等情形,导致房屋交易最终无法完成的,构成根本性违约、欺诈的,买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卖方应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买方重置如房价上涨造成损失,可另外主张赔偿。
浙江亨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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