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以及两者适用的法律?
发布时间:2022-05-18 15:36

案件事实:

       金某是某市个体经营者,长期雇佣2个人员为其工作,并为2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0年11月,金某接到集装箱运输业务。开始运输后,金某认为2人无法完成任务,其雇工之一王某介绍邻居陆某参加运输,金某同意,并约定陆某完成这次任务后不再雇佣,费用一次性付。陆某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不慎被集装箱压死。陆某家属向某市劳动局申请,要求对陆某死亡作出工伤事故认定。

争议焦点:

       陆某和金某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之间怎么区分?

律师提醒:

       金某和陆某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首先陆某并不是个体户金某的员工,不受其管理;其次报酬也是一次性给付的,与工资报酬的持续性不同,应该认定为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由《劳动法》调整。《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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